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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发《2024贵州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实施方案》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1:24:28

(网经社讯)7月19日消息,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委网信办、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2024贵州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促进农村电商消费和助农增收,激发农村电商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据网经社直播电商台(LIVE.100EC.CN)获悉,《实施方案》提出,2024年,计划培育1000名农村电商直播带头人,孵化培育100个农村直播电商主体,推出100个农村直播场景及网红打卡点,推出50个乡村电商题材短视频,打造30款农村直播网货“爆品”,推动建设30个农村直播基地(服务中心)。

对此,《实施方案》明确了7项重点任务。

一是通过组织系列直播活动,培育农村电商新农人、新主体、新业态、新场景,推动贵州好景好物“流量出圈”。

二是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带头人,达到让一部分电商新农人播起来逐步实现量级农村电商直播体系。

三是依托现有资源,孵化一批农村直播电商主体。

四是推出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场景及网红打卡点,丰富“农村直播电商+”场景应用。

五是推出一批乡村电商题材短视频向外传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短视频+农业+文旅”融合促进消费的新模式。

六是与省内外优秀电商企业及直播达人团队建立合作关系,打造一批农村电商直播网货“爆品”。

七是推动建设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农村电商直播服务中心),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电商实训实操、网货打造、品牌培育、直播带货、代运营等服务,构建乡村电商服务体系。

附:2024贵州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促进电商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型消费场景、培育多元化新型农村电商人才、开展多形式农村电商促销活动、持续扩大头部电商平台贵州商品销售规模”等方面的工作部署,更好推动贵州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依托新媒体平台流量优势宣传展示多彩贵州美丽风貌、展销多彩贵州好产品,计划开展贵州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为保障活动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广泛发动、主体参与”的形式,全省上下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横向合作,电商主体广泛参与,院校协同开展,构建上下贯通、梯次衔接、条块结合的农村电商直播行动体系,动员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直播系列活动,营造贵州农村电商直播浓厚氛围,以活动引流,促进农村电商消费和助农增收,激发农村电商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实现农民致富、产业发展、乡村振兴。

二、活动主题

和美乡村·数商兴农。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2月。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

(二)承办单位: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各市(州)商务、党委网信、农业农村部门,活动所在地县(区、市)人民政府,贵州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共同体,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协会,省网络文化发展协会,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协会直播电商达人分会。

(三)支持单位:淘天集团、抖音、快手、京东、拼多多、小红书、微博、一码贵州等。

五、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发动全省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农村电商直播系列活动,促进电商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引领带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2024年,计划培育1000名农村电商直播带头人,孵化培育100个农村直播电商主体,推出100个农村直播场景及网红打卡点,推出50个乡村电商题材短视频,打造30款农村直播网货“爆品”,推动建设30个农村直播基地(服务中心)。

(二)重点任务

1.组织举办一系列直播活动。以“节庆民俗、农时农事”及重点促消费节假日为契机,围绕当地独具特色的名特优产品、民俗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点、商业街区、美丽乡村建设等地域名片进行深入挖掘和创意设计,聚焦“人+货+场”元素,开展“专场直播带货”“农村电商直播大舞台”“最美乡村短视频创作PK”“农村电商直播培训课堂”“新农人培训”“电商直播大赛”“农村主播大赛”“我来播三农”“主播选品”“我为特产打CALL”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直播活动,线上宣推线下引流,播“村景”、卖“村货”,广泛发动村民手机变“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通过系列直播活动,培育农村电商新农人、新主体、新业态、新场景,推动贵州好景好物“流量出圈”。

2.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带头人。通过摸排筛选有潜力有意向的农村电商直播人才,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农村电商直播实操或技能提升线下培训,筛选优质人才建立农村电商直播人才库。通过“农村主播大赛”等活动练兵比武提升农村电商直播人才技能和水平。鼓励网络及电商相关行业商协会、职业院校编制贵州“农村电商直播”线上公开培训免费课程。组织农村电商直播人才参与到直播、短视频创作、产品溯源、田间采风出镜、助播、观摩、沙龙交流等活动中来,可采取“头部中部主播+新人主播”联动形式,提升农村电商直播专业水平和带货能力。切实培养一批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农技能手等成为一名农村电商直播达人。最终达到让一部分电商新农人播起来逐步实现量级农村电商直播体系,带动每个市(州)都能出现优质的农村电商直播小团队。2024年度每个县(区、市)培育不低于10名农村电商直播带头人。

3.孵化一批农村直播电商主体。充分发挥电商平台、快递企业、电商职业院校,电商行业商协会、科研院所、电商“十百千万”工程示范主体等资源,孵化一批直播新农人、建设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推出一批名优特色产业网货品牌、培育一批电商运营团队。依托贵州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交流合作共享平台,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产业条件,招引电商运营团队落地,落户一批农村直播电商主体。做好省级直播电商大赛、电商培训等活动成效跟进,以赛育才,以赛孵化主体。2024年度每个县(区、市)至少孵化培育1个农村直播电商主体。

4.推出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场景及网红打卡点。结合春夏秋冬四季主题,以美食节、民间采摘节、农民丰收节等节俗活动及国庆、中秋、“双11”“圣诞节”等促消费重点节假日为契机,组织带货主播、农村电商直播达人等在产业坝区、旅游景点、美丽乡村、商业街区等地开展现场采摘、手工体验、技艺展示、文旅宣传推介及直播带货专场活动。开展网红打卡点征集和网红打卡地新媒体平台推广话题活动,邀请村民及社会群众共同寻找最具人气和烟火气的打卡地,丰富“农村直播电商+”场景应用。2024年度每个县(区、市)不低于推出1个农村电商直播场景及网红打卡点。

5.推出一批乡村电商题材短视频。以广阔的乡村田野、家庭农场、产业集聚坝区、老字号企业、产业车间(扶贫车间)、非遗技艺、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等为背景,组织发动直播团队、直播达人、电商企业、网络大V、MCN机构等深入田间地头及工厂车间拍摄制作短视频,多平台多渠道发布。组织引导农村电商直播群体开展短视频创作PK,发布优秀作品打造热门话题,以优质内容助力曝光及引流。短视频创作按照“讲好故事+拍出精品+引流变现”要求,推动一批实体取景地作为有贵州故事的短视频热播“出圈”,挖掘一批有贵州风情文化标识和符号的贵州特产通过短视频向外传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短视频+农业+文旅”融合促进消费的新模式,营造跟着短视频去贵州各地“打卡”的新风尚。最终实现通过大量的曝光引流到直播间或平台店铺,最后实现流量转化。每个市(州)推出不低于5个乡村电商题材短视频。

6.打造一批农村电商直播网货“爆品”。与省内外优秀电商企业及直播达人团队建立合作关系,遴选当地农特产品、快消品、非遗文创、工艺品、家居及日用品类等(适合网销渠道)形成电商货盘,通过主播或达人团队与本地企业联合打造或指导开发网络畅销优品、网络爆款单品,推动更多优势单品进入《贵州电商网销优品名录》。每个市(州)打造不低于4款农村电商直播网货“爆品”。

7.推动建设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农村电商直播服务中心)。各地结合电商“十百千万”工程主体培育,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或乡(镇)建设直播基地,搭建县级农村电商直播服务中心或村级农村电商直播服务站,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电商实训实操、网货打造、品牌培育、直播带货、代运营等服务,构建乡村电商服务体系。每个县(区、市)推动建设1个市场化运营的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农村电商直播服务中心)。

六、工作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起草《2024贵州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4“和美乡村·数商兴农”贵州农村电商直播系列活动执行工作方案》并按程序印发,牵头推动工作实施;2.统筹调度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3.指导市(州)、县(区、市)做好活动筹备、举办各项子活动等事宜;4.动员贵州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共同体、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协会、贵州直播电商达人分会、主流电商平台等主体广泛参与进来;5.完成其它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二)省委网信办

1.负责做好对相关媒体的邀请、联络和服务工作;2.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巩固壮大网上主流舆论,推动网上主流舆论宣传,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3.动员省网络文化发展协会等会员主体广泛参与进来;4.指导市(州)及县(区、市)党委网信部门利用“网络达人贵州行”等活动契机,开展农村电商直播配套活动;5.指导各地网信部门做好活动执行配合。

(三)省农业农村厅

1.组织发动重点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农技艺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产业聚集坝区、产业车间、家庭农场等参与到活动中来,展演展示展销民俗民间活动、技艺表演、非遗传承、特色产品,丰富农村电商直播活动内容;2.组织企业携带样品供主播选品;3.指导市(州)、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利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契机,开展农村电商直播配套活动;4.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省级活动执行。

(四)市(州)及县(区、市)商务、网信、农业农村部门

市(州)及县(区)按照省级方案要求,比照省级方案,精心谋划,广泛发动各类主体参与,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直播活动,借助省级电商(直播)培训、省级直播大赛等活动及市(州)特色节庆、传统习俗和促消活动契机,选取适宜地点,组织、发动及引导行业商协会企业、电商“十百千万”主体、电商云仓、MCN机构、网红主播、三农达人,以及农村民宿、农家乐、商业网点、村民等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开展有各地特色的农村电商直播活动。

(五)相关行业商协会

1.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协会、省网络文化发展协会、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要发动企业参与进来,组织开展各项活动;2.协助活动执行方案的策划,结合各市(州)及县(区、市)产业及文化特色、资源分布、经济实力等多方因素,对方案的效果、可行性方面进行评估;3.协调活动所需的产品货盘。与活动所在地企业进行沟通,分析产品特点和优势,并针对主播体量对直播产品机制提出建议;4.配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选品会、直播活动、直播培训、短视频遴选等事宜);5.协助收集汇总各协会活动开展情况、成果统计。

(六)贵州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共同体

积极发动贵州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单位力量,积极承办和参与农村电商直播活动,将共同体直播活动打造成为宣传贵州人文风光、美食特产的窗口,推动农村电商直播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依托贵州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共同体“金师资”资源,打造农村电商直播线上公开培训课程和教学资源库,争创共同体农村电商直播培训品牌。引入头部企业,通过“校中场”的方式,协同“政行校企园”多方力量,创建农村电商直播基地,不断孵化学生农村电商直播带头人。相关院校要组织好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暑期实习及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到直播大赛、短视频创作等活动中来,强化实操,提升学生专业实操能力和水平。

(七)相关电商平台、电商相关主体企业

贵州电商“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园区、直播基地、电商示范企业及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云仓、贵州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主体,要结合自身优势,多形式组织开展及参与农村电商直播活动,为各项农村直播活动赋能,为擦亮贵州农村电商直播底色贡献主体力量。

1.电商示范园区。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聚焦优势资源定期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农村电商直播活动,动员园区内入驻基地、企业及团队积极参与直播系列活动,辐射带动周边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扩大农村土特产品电商销售规模。鼓励园区为农村电商直播活动提供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品牌创意策划、产品资源对接、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短视频营销等系列公共服务,为农村电商直播活动全方面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2.电商平台。整合平台资源,围绕618、双11等重点促消费节假日,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农村电商直播促销活动,加强与企业对接,推动更多企业更多产品上平台,宣推贵州农村名优特产品,做大做强贵州特色产品专区、专馆、特产馆。通过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线上学习等,强化对农村电商直播人才及农村电商直播活动的培养扶持。

3.直播示范基地。鼓励直播基地常态化开展农村电商直播活动,深入田间地头、景区景点,打造移动式直播场景,大力宣推贵州好山好水好产品。鼓励直播基地与第三方合作共建农村电商直播服务中心(站点)。引导直播配套设施完善、具备孵化功能的电商直播基地举办直播供应链(选品)对接会,承接直播大赛各地分会场活动场地、沙龙、公益助农直播带货等活动,全力推动农村电商直播热潮。

4.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村电商直播赋能,开展直播活动策划、直播带货、短视频制作、仓储物流、客服托管、咨询培训、摄影美工、代运营等商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其他电商企业、直播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作共建农村电商直播服务中心及站点。

5.电商云仓。围绕云仓优势资源,与带货主播合作,依托云仓库区,开展村播、厂播等特色直播,打造直播基地,助力贵州特色产品在大型主流电商平台热销。依托仓配资源,进一步发挥云仓功能,为本地电商企业和基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推动全省电商快递物流深度融合,发展“电商+产地仓+寄递物流”,形成集货、加工、配送、网销等统一供应链条,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助力快递物流降本增效。鼓励县级电商云仓与村镇其他商业网点,合作共建农村电商直播服务中心及站点。

6.电商示范企业及直播团队。带动电商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推动更多产品出山入海,进一步提高贵州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培育农村电商直播人才吸纳更多农村电商“新农人”就业,推进带货主播与产品供应链企业合作,联动省内外MCN机构,开拓省内外销售渠道。

电商示范园区领衔对接3个村开展农村电商直播活动,电商直播示范基地领衔对接1个村开展农村电商直播(鼓励拟培育园区、直播基地等对接1个村开展活动),围绕培育一批直播达人、推出一批优质农特产品等工作,开展系列电商直播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直播人才培育、带货等系列活动,营造农村电商直播氛围,通过多形式农村电商直播活动引导村民触网,组织发动乡村群众学习直播、开展直播,发动致富带头人、驻村书记、种养大户等群体手机变“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通过系列农村电商直播活动宣推贵州特产、宣传美丽乡村,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各领衔企业为对接村至少培育1名农村电商直播带头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贵州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活动内容多、参与主体广泛、时间跨度长,是全省上下联动的系统工程,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整体推进,有力有序推动各活动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地商务、网信、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加强协作,发挥牵头单位作用,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做好分工配合,各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广泛组织动员,广泛参与、深度参与,市(州)要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特色,创新活动内容及模式,参照省级方案做好市(州)活动执行方案和各项专题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农村电商直播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造势。各地要用好传统媒体及新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引导,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及典型、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大力对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导农村电商直播活动,持续打造农村电商直播IP,为更好展示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预期。省商务厅将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将对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重点宣推。

(四)加强政策引导。通过省级示范带动,市(州)抓好统筹,县(区、市)组织实施,镇和村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电商直播活动的态势及氛围。对在本年度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中,表现优异的电商平台及园区、基地、团队等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后续电商相关项目支持,对组织发动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区授予优秀组织奖(对开展活动成效较好县、区纳入商务部电商“领跑县”培育对象),在2024贵州电商直播大赛中对表现优异的农村主播授予“乡村星主播”奖。

(五)加强成效统计。各市(州)要在农村电商直播大行动期间,同步统计开展活动及场次、产品销量、农村电商直播人才培育、短视频创作、孵化主体、场景打造、网货爆品、直播基地(农村电商直播服务中心)等情况,于9月25日前报送季度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至省商务厅(联系人:李正江,联系电话:0851-88555600,邮箱:312179065@qq.com)。

附件:贵州电商“十百千万”工程示范园区及直播示范基地领衔对接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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